各投标人:
针对贵州筑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及其项目公司2026年度税务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相关事项,现澄清如下: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所述“(1)合法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2)团队人员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应具备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近期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确保其为本机构专职人员”。
现澄清为需具备有效的“合法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团队人员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应具备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近期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确保其为本机构专职人员”或营业范围包括“税务服务”,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证明。
若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具备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近期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请优先提供相关资料。
二、本项目资格审查的资质要求中,相关要求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人:贵州筑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